化学物质分析方法数据库
海味中的固体〔总重〕
鱼和其他海产品
重量法
A 适用于除生牡蛎外的所有海产品
将制备古氏坩埚的石棉纤维约2g切成短段,将切段纤维与长约8cm的平头玻璃棒一同放入直径约9cm的带盖金属称量皿中。置皿、石棉和棒于烘箱里,100℃干燥1h,冷却并称重。迅速用皿称取9.5-10.5g〔精确到mg〕制得的样品,加20ml水,使样品与石棉充分混合。将棒靠在皿沿,置皿于蒸汽浴上,蒸发至刚干;当仍有润湿时扰动一次,棒放到皿内,在烘箱里,100℃加热4h,或在预升温的、强制通风开到最高档的烘箱里,100℃加热1h。盖上皿盖,在干燥器中冷却后,迅速称重。
B 仅指生牡蛎
迅速称取9.5-10.5g〔精确到mg〕制得的样品,放入已称重的直径约9cm、沿高2cm的带盖平底金属皿中,在皿底摊匀样品,然后:
B.a
在汽浴上完全蒸干及在100℃烘箱里加热3h;
B.b
直接放入已升温的、强制通风开到最高档的烘箱里,100℃加热1.5h。$$盖上盖,干燥器中冷却后,迅速称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