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节剂

所谓植物生长调节剂一类农药用于调节植物生长发育的,包括从生物中提取的天然植物激素和人工合成的具有天然植物激素相似作用的化合物。

植物生长调节剂简介



标题:植物生长调节剂 类别: 农药出处: 中国种植业大观·农药卷 

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一类与植物激素具有相似生理和生物学效应的物质。现已发现具有调控植物生长和发育功能物质有胺鲜酯(DA-6),氯吡脲,复硝酚钠,生长素、赤霉素、乙烯、细胞分裂素、脱落酸、油菜素内酯、水杨酸、茉莉酸、多效唑和多胺等,而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被应用在农业生产中主要是前9大类。



植物生长调节剂定义

人工合成的对植物的生长发育有调节作用的化学物质和从生物中提取的天然植物激素。称为植物生长调节剂。[1]

植物生长调节剂成分机理

植物生长调节剂是有机合成、微量分析、植物生理和生物化学以及现代农林园艺栽培等多种科学技术综合发展的产物。20世纪20~30年代,发现植物体内存在微量的天然植物激素如乙烯、3-吲哚乙酸和赤霉素等,具有控制生长发育的作用。到40年代,开始人工合成类似物的研究,陆续开发出2,4-D、胺鲜酯(DA-6),氯吡脲,复硝酚钠,α-萘乙酸、抑芽丹等,逐渐推广使用,形成农药的一个类别(见表)。30多年来人工合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越来越多,但由于应用技术比较复杂,其发展不如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迅速,应用规模也较小。但从农业现代化的需要来看,植物生长调节剂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在80年代已有加速发展的趋势。中国从50年代起开始生产和应用植物生长调节剂。

对目标植物而言,植物生长调节剂是外源的非营养性化学物质,通常可在植物体内传导至作用部位,以很低的浓度就能促进或抑制其生命过程的某些环节,使之向符合人类的需要发展。每种植物生长调节剂都有特定的用途,而且应用技术要求相当严格,只有在特定的施用条件(包括外界因素)下才能对目标植物产生特定的功效。往往改变浓度就会得到相反的结果,例如在低浓度下有促进作用,而在高浓度下则变成抑制作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有很多用途,因品种和目标植物而不同。例如:控制萌芽和休眠;促进生根;促进细胞伸长及分裂;控制侧芽或分蘖;控制株型(矮壮防倒伏);控制开花或雌雄性别,诱导无子果实;疏花疏果,控制落果;控制果的形或成熟期;增强抗逆性(抗病、抗旱、抗盐分、抗冻);增强吸收肥料能力;增加糖分或改变酸度;改进香味和色泽;促进胶乳或树脂分泌;脱叶或催估(便于机械采收);保鲜等。某些植物生长调节剂以高浓度使用就成为除草剂,而某些除草剂在低浓度下也有生长调节作用。

植物生长调节剂植物生长


植物激素是指植物体内天然存在的对植物生长、发育有显著作用的微量有机物质,也被称为植物天然激素或植物内源激素。它的存在可影响和有效调控植物的生长和发育,包括从细胞生长、分裂,到生根、发芽、开花、结实、成熟和脱落等一系列植物生命全过程。

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人们在了解天然植物激素的结构和作用机制后,通过人工合成与植物激素具有类似生理和生物学效应的物质,在农业生产上使用,有效调节作物的生育过程,达到稳产增产、改善品质、增强作物抗逆性等目的。按照登记批准标签上标明的使用剂量、时期和方法,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对人体健康一般不会产生危害。如果使用上出现不规范,可能会使作物过快增长,或者使生长受到抑制,甚至死亡。对农产品的品质会有一定影响,并且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例如可以延长马铃薯、大蒜、洋葱贮藏期的青鲜素(抑制发芽)具有致癌作用。我国法律禁止销售、使用未经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批准的植物生长调节剂。

植物生长调节剂特点优势

①作用面广,应用领域多。植物生长调节剂可适用于几乎包含了种植业中的所有高等和低等植物,如大田作物、蔬菜、果树、花卉、林木、海带、紫菜、食用菌等,并通过调控植物的光合、呼吸、物质吸收与运转,信号传导、气孔开闭、渗透调节、蒸腾等生理过程的调节而控制植物的生长和发育,改善植物与环境的互作关系,增强作物的抗逆能力,提高作物的产量,改进农产品品质,使作物农艺性状表达按人们所需求的方向发展。

②用量小、速度快、效益高、残毒少,大部分作物一季只需按规定时间喷用一次[3] 。

③可对植物的外部性状与内部生理过程进行双调控。

④针对性强,专业性强。可解决一些其它手段难以解决的问题,如形成无籽果实、防治大风、控制株型、促进插条生根、果实成熟和着色、抑制腋芽生长、促进棉叶脱落。

⑤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效果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而难以达到最佳。气候条件、施药时间、用药量、施药方法、施药部位以及作物本身的吸收、运转、整合和代谢等都将影响到其作用效果。


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要点

1.用量要适宜,不能随意加大用量。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一类与植物激素具有相似生理和生物学效应的物质,不能过量使用。一般每亩用量只需几克或几毫升。有的农户总怕用量少了没有效果,随意加大用量或使用浓度,这样做不但不能促进植物生长,反而会使其生长受到抑制,严重的甚至导致叶片畸形、干枯脱落、整株死亡。

2.不能随意混用。很多菜农在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时,为图省事,常将其随意与化肥、杀虫剂、杀菌剂等混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与化肥、农药等物质能否混用,必须在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并经过试验后才能确定,否则不仅达不到促进生长或保花保果、补充肥料的作用,反而会因混合不当出现药害。比如:乙烯利药液通常呈酸性,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胺鲜酯遇碱易分解,不能与碱性农药、化肥混用[2]

3.使用方法要得当。有的菜农在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前,常常不认真阅读使用说明,而是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直接兑水使用。是否能直接兑水一定要看清楚,因为有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不能直接在水中溶解,若不事先配制成母液后再配制成需要的浓度,药剂很难混匀,会影响使用效果。因此,使用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稀释。

4.生长调节剂不能代替肥料施用。生长调节剂不是植物营养物质,只能起调控生长的作用,不能代替肥料使用,在水肥条件不充足的情况下,喷施过多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反而有害。因此,在发现植物生长不良时,首先要加强施肥浇水等管理,在此基础上使用生长调节剂才能有效地发挥其作用。

5.植物生长调节剂属于农药类产品,产品包装必须有正规"农药三证",标示带为黄色。

6.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做好防护措施,防止对人、畜及引用水安全造成影响。




植物生长调节剂常见分类

常见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有速效胺鲜酯(DA-6),氯吡脲,复硝酚钠,芸苔素,赤霉素。

延长贮藏器官休眠 胺鲜酯(DA-6),氯吡脲,复硝酚钠,青鲜素,萘乙酸钠盐,萘乙酸甲酯。

打破休眠促进萌发 赤霉素、激动素、胺鲜酯(DA-6),氯吡脲,复硝酚钠,硫脲,氯乙醇,过氧化氢。

促进茎叶生长 赤霉素、胺鲜酯(DA-6),6-苄基氨基嘌呤,油菜素内酯,三十烷醇。

促进生根吲哚丁酸,萘乙酸,2,4-D,比久,多效唑,乙烯利,6-苄基氨基嘌呤。

抑制茎叶芽的生长 多效唑,优康唑,矮壮素,比久,皮克斯,三碘苯甲酸,青鲜素,粉绣宁。

促进花芽形成 乙烯利,比久,6-苄基氨基嘌呤,萘乙酸,2,4-D,矮壮素。

抑制花芽形成 赤霉素,调节膦。

疏花疏果萘乙酸,甲萘威、乙烯利、赤霉素、吲熟酯,6-苄基氨基嘌呤。

保花保果 2,4-D,胺鲜酯(DA-6),氯吡脲,复硝酚钠,防落素,赤霉素,6-苄基氨基嘌呤。

延长花期 多效唑,矮壮素,乙烯利,比久。

诱导产生雌花 乙烯利,萘乙酸,吲哚乙酸,矮壮素。

诱导产生雄花 赤霉素

切花保鲜 氨氧乙基乙烯基甘氨酸,氨氧乙酸,硝酸银,硫代硫酸银。

形成无籽果实 赤霉素,2,4-D,防落素,萘乙酸,6-苄基氨基嘌呤。

促进果实成熟 胺鲜酯(DA-6),氯吡脲,复硝酚钠,乙烯利,比久。

延缓果实成熟 2,4-D,赤霉素,比久,激动素,萘乙酸,6-苄基氨基嘌呤。

延缓衰老 6-苄基氨基嘌呤,赤霉素,2,4-D,激动素。

提高氨基酸含量 多效唑,防落素,吲熟酯。

提高蛋白质含量 防落素,西玛津,莠去津,萘乙酸。

提高含糖量 增甘膦,调节膦,皮克斯。

促进果实着色 胺鲜酯(DA-6),氯吡脲,复硝酚钠,比久,吲熟酯,多效唑。

增加脂肪含量 萘乙酸,青鲜素,整形素。

提高抗逆性脱落酸,多效唑,比久,矮壮素。



植物生长调节剂注意事项

1.加强肥水管理。

①合理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重施底肥,适量追肥;注重氮、磷、钾肥的配合施用并重视使用微肥;不施果树敏感的肥料,调节生长。

②科学管水。保花保果提高坐果率时期是果树需水量较多的时候,如果土壤缺水,应及时灌水,可结合施肥一并进行。灌水不要在中午高温烈日下进行,应在傍晚或早上进行。

2. 加强树势管理。

①疏花疏果。对花果量太多的果树进行疏花疏果,疏留的花果量应视具体树势确定,疏去病虫果、畸形果和过密的果。

②压控夏梢。可用果宝对水喷雾或采取新梢摘心的办法控制夏梢的快速生长,促使生殖生长,达到增产增收

③合理修枝。修枝可减少荫蔽,增强光合作用,一般在采果后或疏花疏果时结合进行,剪去弱枝、枯枝、交叉枝、病虫枝,短截长势过强的枝条,达到膨大果实的目的。

3. 加强病虫防治。

①抓住防治时期。根据病虫害发生发展规律,抓住防治关键时期及时用药防治,减少病虫危害。

②合理使用农药。一是选择低毒高效的无公害农药;二是按农药使用说明配制浓度,浓度不能过大;三是注重防治方法,开花期不施用杀虫剂,喷药不宜在雨天或高温进行,不施果树敏感的农药。

植物生长调节剂管理法规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植物生长调节剂属农药管理的范畴,依法施行农药登记管理制度,凡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必须进行农药登记。在申办农药登记时,必须进行药效、毒理、残留和环境影响等多项使用效果和安全性试验,特别在毒理试验中要对所申请登记产品的急性、慢性、亚慢性以及致畸、致突变等毒理进行全面测试,经国家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才允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