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醇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2.生产设备应密闭,车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具。如产品触及皮肤及眼睛,应用水冲洗,严重者延医诊治。 用钢瓶贮运,一般充压至2~5MPa,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1.远离水,醇类,氧化剂。
2.本品具有中等毒性,对皮肤及眼有强烈刺激作用。TLV(阈限值)0.1*10-6。动物试验表明:大鼠暴露30分钟的LC50=5.52mg/L。暴露3小时的LC50=1.69mg/L,现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肺中有郁血、水肿及出血;狗吸入浓度30.6mg/L本品30分钟即处于麻醉状态,如作用时间为45分钟,2只狗中有1只在虚脱(血压下降)症状下死亡,肺中见到出血及水肿。本品无致癌性,但有明显的致畸作用。
品名:三氟甲磺酸
CAS NO:1493-13-6
品名:甲酸
CAS NO:64-18-6
品名:巯基乙酸
CAS NO:68-11-1
品名:苯胺
CAS NO:62-53-3